滨城区市东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创造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市政府《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滨政办字〔2016〕64号)文件要求,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现公开招聘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户籍不限,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3、限男性,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
4、身高不低于170厘米,体重不低于50千克,身体匀称。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缺陷,无纹身。
6、受过行政拘留、刑事处罚的,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不得报考。
7、自愿协助从事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招聘数量
交通管理员10名。
三、相关待遇
交通管理员被录用后与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统一缴纳保险,统一配发服装,依托交警队从事路面协勤工作。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核定薪酬并统一考核和管理。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及政审合格后聘用。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9日——4月7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滨州市滨城区东海一路119号滨城区交警大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43-2115809
报考人员携带以下材料报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同底版近期1寸、2寸免冠彩色照片各4张,身份证、户口本(索引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专业特长的需出具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立即取消资格。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报考交通管理员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体能测试。
1、笔试科目为基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常识以及公文写作。
2、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3、体能测试。测评项目为4×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1000米长跑。体能测评的要求和计分标准,按人事部、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将按照有关政审程序对其家庭成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聘用。经体检、政审合格的,办理相关手续。执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后,方可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滨城区市东街道办事处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