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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求职受“性别歧视”,求职屡遭失败

时间: 2012-12-27 13:51 分类: 最新资讯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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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之前的年龄限制、学历限制,到奇趣的“星座”限制,而现在被人们认为非常普通的性别限制也被搬上求职的大舞台,而这不是简简单单的性别限制,而是普通的职位也被贴上了性别限制的标签。


中山大学的毕业生郑楚然在连日来求职过程中遭遇到诸多尴尬,并且公然在网上发布“举报发布性别歧视招聘信息企业”的行动,并且得到了许多地区网友的一致响应。


郑楚然在一天应聘的28个岗位中被拒绝,这大多数是因为限定性别为“仅限男性”,甚至连被大家普遍认为的一般女性担任行的政类职位也被贴上“仅限男性”的标签,这让求职不顺的郑楚然感叹既气愤又愤怒,因此她收集了许多“性别歧视的企业”以及“智联招聘”一并向北京市朝阳区人社局举报。


对于此消息一出,滨州招聘网信息部也针对本地区的招聘信息进行了检查,发现也有不少企业特别限定为“只限女性”或者“只限男性”,而其中“劳动力大的岗位”除外。


而《宪法》、《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均有对女性就业权利的规定:“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并且《就业促进法》更明确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对本法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举报制度,受理对违反本法行为的举报。”


希望人社部对性别歧视企业进行相关的调查,同时提醒招聘企业招聘工作人员时仔细甄别,不要把条件限定的太严格,而忽略了真正有能力的人才,而求职者更要注意,车到山前必有路,一条走不通,何不试试另一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