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基本医疗保险知识(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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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何办理《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
参照职工如果有(一)中描述的34种疾病之一,想申请特殊疾病者,须先填写《滨州市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审批表》,然后将该表及有关病历材料交到市医保处医疗管理科,留下联系电话,等待医保处审核。每年5月、10月医保处将组织两次集体查体,并组织医疗专家进行审核。医保处通知上交申请表的患者参加统一查体,经专家鉴定后符合条件的,通知其办理《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
5、什么是住院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
住院起付标准又称起付线,是指统筹基金支付前按规定必须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额度,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统筹基金支付的“门槛”;最高支付限额是指统筹基金支付的上限,即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封顶线”。我市起付标准根据不同等级医院确定为: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分别为600元、500元、400元;对同一医保年度内两次以上住院的职工予以适当照顾;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在原基础上分别降低100元;第三次住院不设起付标准。根据保障基本医疗的原则,职工一年累计住院医疗统筹内费用以4万元为封顶线,封顶线以上费用统筹基金不再支付,年底由大额救助金按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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