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存在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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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不断有媒体报道死亡或不符合领取社会保障资格人员冒领社会保障待遇的事件,可见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已经越来越成为社会保险办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全国已经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日益扩大,如何做好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值得探讨。
社会保险待遇领取现状及问题
一是领取资格认证工作体系已普遍建立。我国自2009年9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2011年6月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到2012年9月底全国所有县级行政区全部纳入国家两项试点,全国两项制度参保人数达到4.49亿人,再加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保险覆盖人数已超过7亿人。为确保社保基金安全稳定,各级经办机构均建立了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制度,以我省为例,确立的资格认证方法就有社区认证、集中认证、破产单位认证、科技手段认证等十种之多,各地也因地制宜探索适合当地的认证方法。
二是冒领现象时有发生。社保本为帮助公民面临各种社会风险,保障公民权利。可近年来,一向被称为老百姓的“保命钱”的社保基金不断遭遇冒领。据人社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共查出6万人冒领待遇9475万元,2012年全国共查出7万人冒领社保待遇11807万元。
三是制度存在漏洞。开展资格认证一般为一年一次,涉及公安、社保等机构,由于管理疏漏导致的信息不对称容易造成漏洞。一方面,各项养老保险数据比对困难,导致不同险种重复参保的问题存在;另一方面,社会保险涉及人员多,范围广,信息量大,涉及民政、公安、银行等多个部门,部门之间信息资源还不能实现完全共享,相互之间缺乏固定完善的联动机制。
四是资格认证方式有待改善。如企业养老保险每年给领取待遇人员照相,耗费人力物力,且给老年人带来诸多不便。
探索与建议
第一,建立横向联系制度。加强与公安、民政殡葬等部门的横向联系,与上述部门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在有关离退休人员生存状态的资讯交流上实现资源共享,改变各自为政的封闭状况,将离退休人员信息与国家公安部户籍网络平台相匹配,健全社保部门养老金审查、发放机制。
第二,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制定举报奖励办法,并向社会公布,对举报他人冒领养老金的,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相应的奖励,并对举报人严格保密。可与法院和新闻媒体积极配合,加大劳动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曝光典型意义的冒领养老金案件。
第三,加大惩处力度。冒领社保待遇从表面上看是一种舞弊行为,但是该种行为却具有明显的诈骗公共福利与国家财产性质,所以理当被以诈骗犯罪性质纳入法律打击范畴。
第四,共建异地协查机制。大量外来务工者涌入城市,城市之间的流动日趋频繁。由于各地政策、养老保险制度的保障程度和水平高低不没,且严重不对接,参保人员一旦发生流动,其个人的养老保险账户、医疗账户无法实现异地流动和衔接,使得对跨区社保的监督稽查举步维艰。建立异地协查机制成为必须解决的问题。
第五,“代发银行”转变角色。社会保险发放一般由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给银行,由银行打到待遇领取人的卡(折)上。为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办事效率,“代发银行”应转变角色,发挥更大的作用。一是做好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领取者可以到就近银行办理认证,避免到社保经办机构扎堆拥挤等现象。二是协助追缴社保基金。现行政策,每年资格认证只一次,在下一次资格认证前如果领取人去世,已经打往领取人的只有通过起诉途径才能追缴回来,浪费精力、物力。应建立联动机制,由“代发银行”直接扣除,避免上述问题产生。
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制度,规范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流程与标准,改进认证措施与手段,加大对社会保险认证管理和监督力度,才能有效杜绝社会保险冒领和骗保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