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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仲裁委员会关于招聘办案秘书的通知

时间: 2016-12-08 14:24 分类: 职业指导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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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招聘办案秘书2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职位职能

负责组织、推动和管理仲裁程序,协助仲裁庭处理案件尤其是案件调解工作;各类仲裁文书的写作以及裁决书的草拟;仲裁庭审的记录和仲裁案卷的装订;各种仲裁文书的制作;结合办案实践进行仲裁业务研究;承担单位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在35周岁(含35岁)以下;

3、具有全日制大学法律本科(含)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三年及以上法律或金融、房地产、建设工程、公司法务等工作经验;

5、研究生学历或副高以上专业职称者优先;通过司法考试的、具有民商法、民事诉讼法教学实践经验者优先;

6、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研究及写作能力;7、中文录入速度熟练(五笔字型输入法优先);

8、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月薪4000元,按国家规定缴纳保险;

10、个人素质符合要求的可兼任仲裁调解员工作,调解员报酬在月薪之外按规定领取。

三、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请登录滨州仲裁委员会网站(网址为:http://www.bzac.org.cn),下载填写《聘用办案秘书报名登记表》,将报名登记表和相关材料扫描电子版文件发送至邮箱bzac@163.com。也可到滨州仲裁委办公室立案科报名。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报名材料一概不退。

报名截止日期为2017110日。

四、资格审查和面试

对入选进行资格审查,适合岗位要求的,将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来参加面试,面试后择优录取。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国栋

联系电话:0543-3808275

联系地址:滨州市黄河八路渤海十六路规划局大楼六楼立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