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能管道工程有限公司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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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油气储运专业、安全工程专业、燃气工程专业及有天然气专业技术能力和从业经验者优先;
(七)能够适应长期野外工作环境;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公务员招考中被招考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4、有因违纪违规等被处分、开除、辞退或解聘记录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岗位职责
一、管线岗职责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保证管线巡检质量,服从指挥;
2、负责管线、阀门井、调压柜、共建站、阴极保护桩等附属设备设施的完好有效;
3、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负责管线设备设施的巡检、检测、监护、维护保养等工作,处理好本岗发生的问题并做好记录;
4、熟悉应急上报程序和各站工艺流程及操作规程,做到四懂(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5、负责管线周边第三方施工的管控、监护等作业;
6、负责沿线调压柜、共建站巡检及计量交接工作,对本岗交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7、负责车辆的行驶安全、驾驶安全,适时对车辆进行清洁保养;
8、负责巡检设备、工器具的清洁、保养工作;
9、负责配合做好上级部门的检查工作;
二、场站岗职责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格遵守交接班要求,坚守岗位,服从指挥;
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负责场站设备设施的巡检、检测、监护、维护保养等工作,处理好本岗发生的问题并做好记录;
3、熟悉应急上报程序和门站工艺流程及操作规程,做到四懂(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4、负责与上、下游单位的气量交接工作,对交接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5、负责做好门站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设施完好无故障,安全平稳运行;
6、负责按规定收集运行数据,做到资料、记录齐全,保证气量交接数据真实、准确,对原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7、负责站内设备、设施运行数据与输气数据的监控工作。密切监控生产工艺设备、生产指挥系统及其他设备设施的各项参数,预防事故的发生;
8、负责掌握用气动态,密切监控气量、压力的变化,按规定要求进行必要的操作。收集、整理,统计输气量和计量差,出现异常及时上报;
9、负责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
10、负责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保持班与班之间的连续性,做到交接清楚,记录清晰;
11、负责配合做好上级部门的检查工作;
三、薪资待遇
一、薪酬结构
薪酬结构由工资性收入和福利性收入两大部分组成。其中工资性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加值班工资和补贴。
1.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根据职工的岗位等级综合确定,后续将结合公司薪酬总额的变动情况适当进行调整,该招聘岗位基本工资为1900元。
2.岗位工资
指按照员工所在岗位设定,因员工履行岗位职责所给予的报酬,主要依据岗位等级等因素确定,该招聘岗位岗位工资为150元。
3.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是指员工完成岗位责任及工作,公司对该岗位所达成的业绩而予以支付的薪酬部分。该岗位绩效工资为2050元。绩效工资实行季度考核发放的方式,员工绩效工资每月发放70%,剩余30%根据季度考核结果发放。
4.加值班工资
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执行休假标准。加(值)班工资是指员工在周末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及工作日8小时以外为了完成额外工作任务而支付的工资部分,加班工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发放。
5.各类补贴
(1)从业补贴:即工龄工资,工龄工资按每年20元/月累加发放,每年12月31日为一核算周期。
(2)独生子女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按5元/月审核发放。
(3)误餐补助:按20元/班予以补助,加值班期间无误餐补助。
(4)高温费的发放:根据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相关最新文件执行,现根据山东省关于职工防暑降温费的文件要求,按发放标准于当月工资中发放。
6.福利性收入
(1)员工工会过节福利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2)生日福利标准:每人每年价值300元的蛋糕卡券。
(3)职工结婚、生育、生病享受600元慰问金,职工去世享受2000元慰问金,职工直系亲属去世享受1000元慰问金。
(4)职工医疗互助金:单位缴纳 70%,个人缴纳 30%,个人缴纳部分由公司按期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5)依法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缴纳基数统一按照每年年初核定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执行,个人缴纳部分由公司按期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其他事项
1.新员工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间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按70%发放,从业补贴、误餐补助、加值班费等全额发放。
2.当月工资为下月15日发放,遇到双休日及假期,提前至休息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发放。
工作地点:滨城区或北海新区
联系电话:15550627990(微信)13295431823(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