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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求职节目使人梦想成“针”

    • 作者:未知 更新时间:2013-01-29 22:10:3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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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先生在求职节目中夺魁,小米公司承诺为他提供认证工程师兼设计的工作,年薪为20万元,双方就此达成了一致意见。但郭先生到小米公司报到后,经过两轮面试,小米公司却告知郭先生没有合适职位,同时拒绝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已经确定的事情,为什么出现了逆转,而且是在公众极为关注的电视求职节目中?为此,社会各界对该事件纷纷作出评论。 

      求职者梦想成“针” 

      2012年1月,已经是某公司总经理的郭先生,决定参加大型电视职场招聘节目《步步为赢》,希望谋求更高的发展,获得一份职位,实现自己事业的梦想。2012年2月份郭先生参与录制《步步为赢》节目,并在3月4日晚播出。从节目的内容可以看出,郭先生展示了自我的表现力,一种自信、成熟、职业的气场感染了全场,同时也赢得了各招聘公司总裁的赞赏。郭先生一路过关斩将,最终夺魁。在众目睽睽之下,小米科技的CEO林斌最终为他留了灯,并向他颁发了求职邀请,郭先生如愿找到心仪的工作。没想到郭先生到小米公司报到后,又经过了两轮面试,最终小米公司告知郭先生没有合适职位,不同意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三方各持己见 

      郭先生的求职发展梦受到了针痛般的刺激。他原以为节目已经在电视上播出,又是被公司老板亲自选中,肯定是板上钉钉了,面试也不过是谈谈薪水和岗位,走一下流程,谁知结果是拒绝其加入。对于小米公司的此种作为,郭先生只有一个答案:自己被“忽悠”了。郭先生认为,小米公司作为知名企业,已在公开的电视节目中承诺聘用,他对此也形成了合理的信赖,但小米公司单方面反悔,应当构成缔约过失责任。为此,郭先生以应聘公司违约为由提起诉讼,要求支付误工费4080元、交通费500元,以及因对合理信赖而致使丧失其他缔约机会的机会损失51000元。事发不久,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郭先生的意见确实备受理解,但小米公司也是讲出自己立足之“真理”。小米联合创始人、总裁林斌曾回应称,“节目组明确告知,现场只是达成录用意向,求职者之后必须通过公司正常面试流程。”另外,他还表示,“当天录制现场简短交流后,我表达了诚意,并邀请郭先生到小米进行正式面试流程。之后郭先生两次到小米公司和四名同事进行了长达三小时的正式面试,遗憾的是郭先生没有通过小米公司面试。” 

      小米公司的其他工作人员表示:公司正规入职均需经过三到四轮面试,要走HR(人力)、工程师、部门主管等正式面试流程。该工作人员还透露,郭先生被拒的原因是“专业能力测试没过”。此外他还提到,郭先生当时没有辞职,“心不诚”。 

      《步步为赢》电视节目策划人表示,目前国内的众多求职节目和相亲节目一样,选择求职者更多的是为了达到电视节目的播出效果,而不是真正适合企业岗位的人。同时,去招聘的企业也都只是想做广告而已。节目永远是节目,它和正式的招聘、应聘、录用程序从本质上来讲其实是不一样的。节目只是为了呈现出这样的一个过程,对于节目的求职者来讲,很多求职者从节目的角度考虑,节目组会去挑选更加具有电视表现力的人作为求职者在节目中呈现,这个人并不一定就是这个正好适合招聘公司的一个人。在电视媒体上要露面,对于一些公司来讲就是一次宣传、一次广告,一次树立自己的企业形象和品牌形象的过程。 

      媒体深度调查 

      小米公司“应聘门”事件发生后,记者了解到,郭先生现依然供职于之前的公司,参加节目之前,节目组没有要求他必须辞职才能参加节目。但辞职意向已和公司领导提出,在录制节目时考虑的职位,不仅只有小米公司一家。他之所以选择《步步为赢》节目,是因有几个朋友都在类似的电视节目中应聘成功,和其他招聘节目相比,作为一档新节目,参加《步步为赢》的招聘者都是一些公司的创始人、总经理,招聘的职位高,薪水可观。 

      在参加节目之前节目组只让郭先生填写过一份报名表,并没有告知他只是初选,需要面试,并曾保证招聘者节目中决定后若有反悔,求职者可以向节目组投诉。 

      在3月4日节目播出一周后,郭先生被通知去面试,第一轮是HR和两名部门领导面试,在是否同意郭先生加入公司问题上二者有过争执,第二轮是其上级领导,等回去以后被电话通知“没有适合的职位”。 

      郭先生之所以求助于法律,是听说有其他人碰到过类似的事,有的是和求职者承诺的薪水不一致,有的是职位不符。咨询律师后发现,电视应聘成功违约的案件还没有先例,若此案诉讼获胜,可以为其他求职者提供参照。 

      各方观点不一 

      “应聘门”事件引发网络热议。一个自称“米粉”的网友表示,看到这个消息确实有些伤心了,林斌明明在节目里答应20万元签了郭先生,达成了劳动意向,为什么下来不买账?20万元全是噱头?网友称需要解释。另有网友认为,双方对节目理解有偏差,观众和参与求职者以为《步步为赢》和小米公司是以真诚求才为目的,而小米公司则把职场电视节目误解为公关品牌秀,弄巧成拙,建议小米公司接受郭先生。 

      上海一名律师认为,这种事件属于缔约过失。郭先生和小米公司在电视招聘节目中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也不能说这个承诺是无效的。小米公司应该赔偿给郭先生一定的损失,赔偿额度要视郭先生的损失情况而定。四川一名律师认为,参加节目的公司人员肯定是得到公司授权的,公开承诺都是有效的。小米公司承诺了却反悔,就必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上海另一名律师认为,他观看该期电视职场招聘节目《步步为赢》的录像时发现,小米公司总裁林斌给郭宏发的是“就职邀请”。对此分析,劳动法规定,确定劳动关系必须以书面形式呈现,而且有很多必备条件,比如工作期限、工资标准等,而郭先生在电视节目中并未与小米公司签订书面合同,所以无法追究小米公司的责任。所谓缔约过失是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关系不适用合同法来调整。 

      财经评论员况杰认为,这个节目在播出的时候,应该首先就明确表示,这就是一档娱乐节目,不是真正的招聘节目。此节目内容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现在这个节目为了追求收视率,往往是很刺激的,就是上节目的企业的嘉宾和求职者根本以前都没有见过面,没有看过资料,只是为了追求一种收视效果,这个就是一档娱乐节目。作为企业来说,参加这样的节目,就是要打一个软广告,可以展现职业经理人的形象和公司的形象。“应聘门”这样的案例一旦出现,对公司来说是一个特别大的打击。小米公司还是一个比较新的公司,一个成长中的公司需要树立自己的品牌形象的时候,出了这样一件事情,确实是不太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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